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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促进共同富裕全文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党的初心使命。历经百年奋斗,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历史性地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为促进共同富裕奠定了良好基础。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从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出发,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绘就了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宏伟蓝图。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独龙江乡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到 2018 年底实现独龙族整族脱贫。图为独龙江乡孔当村一景。
新华社记者 胡超/摄
共建共享,人民生活全面小康。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带领全国人民胜利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人均收入水平大幅提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 2010 年的 4550 美元提高到 2021 年的 12551 美元,增长了 176%。人民生活日益殷实,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从2010年的35.7%和41.1%下降到2021年的28.6%和 32.7%。社会公平程度大幅度提升,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比率从 2010 年的 3.2 倍下降到 2021 年的 2.5 倍。
幼有所育,优生优育事业全面发展。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与优
生优育,先后实施了双独二孩、单独二孩、全面两孩和三孩生育政策,人口结构得到优化,0—14 岁少儿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从 2010 年的 16.6%提高到 2020 年的 17.95%。儿童健康、营养状况持续改善,2020 年 5 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生长迟缓率和低体重率为4.51%、0.99%和1.19%,分别比 2010 年下降 0.87、0.13 和 0.36 个百分点。学前教育事业全面发展,2010—2020 年,全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从 56.6%提高到 85.2%,在园幼儿数从 2976.7 万人增加到 4818.3 万人。
学有所教,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党中央始终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持续推进教育改革,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各级教育普及程度均达到或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2010—2020 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从 14670 亿元增加到 42908 亿元。2020 年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5.2%、91.2%和 54.4%,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10.8 年。
劳有所得,劳动者权益得到强力保护。党中央始终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为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国第二、三产业就业规模到 2020 年达到 57349 万人,比 2010 年净增 9175 万人。劳动者权益保障不断增强,修订完善了《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年度平均工资分别从 2010 年的 36539 元和 20280 元提高到 2020 年的 97379 元和 48864元,年均增速分别达10.3%和9.2%,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基本持平。
病有所医,人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强化基层医疗
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实现村村有卫生室、乡乡有卫生院、县县有达标县医院。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应对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大幅提升,加强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体系覆盖 13.64 亿人。人民健康水平大幅提高,人均期望寿命达到 77.3 岁,主要健康指标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老有所养,社会保障兜底民生功能不断增强。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健全,建立了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为辅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已覆盖 10.29 亿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稳步发展,2021年分别覆盖22958万人、28284万人、23851 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建立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领域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基本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住有所居,城乡居民住房大幅改善。党中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力度不断加大,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房 8000 多万套,帮助 2 亿多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有效改善。
弱有所扶,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党中央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打响全面脱贫攻坚战,到 2020 年底农村贫困人口全部清零、贫困县全部摘帽,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2013—2020 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 6079 元提高到12588 元,年均增长 11.6%,比同期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 2.3 个百分点,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率从 64.5%提高到 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