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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区 云路镇 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
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餐饮业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关于印发<揭阳市揭东区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揭东食安办[2018]6 号)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餐饮业质量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订餐平台)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和主管部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消费需求。
二、工作目标
到 2020 年,全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产业发展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准要求相适应,为广东建设成为全国餐饮服务食品最安全地区之一,打造全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作出云路应有的贡献。
(一)人民群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度力争达到 80%以上。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化肥、农药使用量达到零增长要求,农药、兽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健全。
(三)加强对大米、面、食用油、调味品、食盐、酒类等
重点企业的监管,食用油、食盐、酒类等重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建立快速检验室,入场销售者建档率和食品安全自查落实率均达到100%。
(四)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以下简称“三小”)登记备案率和监管覆盖率均达到 95%以上。
(五)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比率达 96%以上;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大型餐馆和大型企业食堂(800 人以上)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100%达到良好(B 级)以上,其中优秀(A 级)比例达 25%以上。
(六)基本实现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的目标。
(七)基本建成 1 条以上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力争在主要景区周围建成 1 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力争建成 4 家示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单位,其中 1 家示范学校食堂,满足群众就餐普遍需求。
(八)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公示率达 98%以上。
(九)集中用餐单位日常管理得到加强,主管部门责任落实到位。
(十)餐饮业经营管理水平得到大幅提升。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率达 95%以上,抽查考核合格率达 90%以上 (十一)餐饮业供给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优质、便捷、经济的餐饮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着力推动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贯彻落实《广东省到 2020 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严格规范农药、兽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质量监测和监管执法,
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保障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密切部门协作,进一步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和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增强监管合力。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抽检和农贸市场快检工作,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镇农业办、镇食安办) (二)提升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水平。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实施“四个一”建设,即完善一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一个快检室、配备一块信息公示屏、建立一本经营业户动态档案。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严格准入标准,以高风险品种为切入点,推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衔接。(责任单位:镇食安办、镇企业办、镇农业办、镇物业所) (三)提升大中型商超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推行农超对接、产销对接、厂超挂钩、“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推进品牌食用农产品、出口企业“三同”食品进超市。推行放心肉菜、品牌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全面推动大中型商超食品现场制售场所硬件改造,规范制售行为。(责任单位:镇食安办) (四)提升进口食品质量管理水平。推进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酒类、食用植物油、肉类等重点进口食品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进口食品加强进走私行为口食品追溯(责任单位:镇派出所) (五)提升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严格实施生产许可品标识管理,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查力度。强化食品相关产品标识管理,规范产品标识及使用说明。提高集中清洗消毒餐饮具安全水平。(责任单位:镇工商所)
(六)提升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水平。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推行先进管理方式,实施企业自查、监督检查第三方协查的“三查”模式。强化风险管理,执行一市一清单、一企一清单“两清单”制度,加大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力度,加强对大米、面、食用油、调味品、食盐、酒类等重点企业的监管,建设一批调味品示范企业。(责任单位:镇食安办) (七)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三小”单位管理水平。按照食品生产环节重点品种“一年一整治”的工作部署,大力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提升食品生严加工小作坊管理水平。积极推行小餐饮承诺制,将小餐饮、小食杂店纳入监管,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各村开展食品摊贩划区和登记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摊贩经营。(责任单位:镇工商所、镇食安办、各村) (八)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通过严格许可把关、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手段,结合“明厨亮灶”建设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全面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提升量化分级管理水平;通过发挥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卫生计生等主管部门的作用,落实各类食堂的主体责任,加大设备设施等硬件改造力度,推动食堂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通过发挥市场作用,提升人民群众量化分级管理认知度,引导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水平,形成“争先创优”的量化氛围。(责任单位:镇食安办、镇社事办、镇教育组、镇劳动所、镇交管办、镇水利所、镇计育办) (九)提升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水平。以落实《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为契机,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厨亮灶”建设规范的指引》和《广东省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抓手扎实推进我镇“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倡导餐饮服务单位建设智能化的视频监控式“明厨亮灶”,通过信息化系统及时纠正不当的餐饮食品加工操作行为。(责任单位:镇食安办) (十)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作水平。以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契机,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力度,认真总结和分析旅游景区、美食广场美食街等各类示范街的创建情况,扎实推进镇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责任单位:镇食安办) (十一)提升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水平。督促网络食品经营第二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和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开放的工作,从技术上解决入网经营者无证、假证、超范围经菅问题。发挥大型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大胆实践“以网管网”的监管创新理念。发挥社会共治的作用,加强与通信部门的合作,加大新闻宣传知信息公开力度,增强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责任单位:镇食安办,镇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 (十二)提升餐厨废弃物等无害化处理水平。强化餐厨废弃物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行闭环式管理,严防“地沟油”流向餐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餐厨废弃物、病死畜禽、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不合格畜禽产品处理机制,推广无害化处理技术。培育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责任单位:镇企业办、镇城建办、镇农业办) (十三)提升产业规划管理水平。将食品产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规划,加快建设产业特色明显、集群优势突出、结构布局合理的现代食品产业体系。结合地方实际,规划建设一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产业聚集区、园区。结合城镇改
造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居民区、办公集聚区商圈、学校、医院、景区(点)和交通场所等重点场所的食品经营规划布局。(责任单位:镇企业办、镇城建办、镇食安办) (十四)提升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水平。以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和核心竟争力为中心,推动餐饮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创新电子商务与餐饮业的集成应用模式,促进餐饮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促进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推进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构建符合我镇实际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支持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中央厨房,实现原料统一加工、集中配送。推动中华老字号及地方老字号食品传承升级,开发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新产品。(责任单位:镇企业办、镇食安办) (十五)提升餐饮业经营管理水平。鼓励大型和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采用先进管理方式,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 HACCP)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建设冷链配送系统,推行“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的配送模式,提高配送食材的防腐保鲜水平。(负责单位:镇企业办、镇食安办) (十六)促进餐饮业供给结构调整。结合城乡改造、商业网点建设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居民区、办公聚集区商业集中圈、学校(含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和交通枢纽等重点场所的餐饮网点规划布局,大力发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早餐、快餐、团餐和网络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扶持和引导高端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面向大众的餐饮服务,形成优质、便捷、经济的餐饮服务冈络。(负责单位:各村、镇企业办) (十七)强化餐饮服务人才建设。加快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强化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专业
技能培训和竞赛,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实施餐饮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服务人才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设及培养计划,推进餐饮服务各类人才的系统培训。强化厨师的培训和管理,实行餐饮服务职业资格制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鼓励推行餐饮业职业经理人制度。(负责单位:镇劳动所、镇企业办) (十八)加强餐饮品牌建设。围绕提升餐饮质量安全和信誉大力推广名店、名厨、名菜,积极培育地方餐饮品牌,宣传品牌文化,树立品牌形象,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保护和传承地方餐饮老字号。(负责单位:镇企业办、镇食安办) (十九)严厉打击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重点加大对原料、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米面油、肉类、水产品调味料、餐饮具和菜品、自制饮品的监督抽检,加强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用水、进口食品和餐饮用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及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和抽检结果。加大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街头流动饮食、食品摊档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使用来源不明食品原料、病死或者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加工制作食品,以及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购买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建立联动联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镇食安办、镇派出所) 四、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作作为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重大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政同责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
照本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创新监管方式,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形成协同推进的整体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各村、各相关单位)
(二)加强政策支持。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保障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顺利实施。落实有岗位、有职责有人员、有手段“四有”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智慧监管、应急处置和基层监管能力等建设。食安办、企业办、财政所等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扶持力度。
(责任单位:镇企业办、镇食安办、镇财政所、各村)
(三)加强制度保障。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鼓励和引导企业制定完善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导食品生严经营单位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着力实现上下游食品安全可查询可控制可追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鼓励企业执行良好生产经菅规范,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责任单位:镇企业办、镇农业办、镇食安办) (四)加强社会共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营养消费知识,及时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曝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鼓励行业协会发挥规范自律和引导作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各村、各有关单位) (五)加强考核评估和问责。将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纳入对各村、各相关单位的食品安全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文明城市”、“卫生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力度,加大督查考评力度。(责任单位:镇食安办、镇文明办、镇爱卫办、镇农业办、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