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X区人民政府关于X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清理工作报告(2022年)

时间:2022-06-19 20:12:0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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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X区人民政府关于X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清理工作报告(2022年)

中共X市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精神,按照《X省农业委员会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X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和《X市农业委员会X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X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和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要求、按期限、高质量完成“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各项任务。现将我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区委、区政府及时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X“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指挥专项整治行动,发挥农业、国土资源、宣传、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人社、文旅、市场监管、扶贫等部门工作职能,建立联动协调机制,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作,并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压实排查整治主体责任,明确具体任务,严格落实清理整治措施。

‍二、会议部署,宣传发动

‍印发了《X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实施方案》,夯实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责任,印发、转发了10份有关“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文件,指导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根据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需要,区政府先后组织召开了动员会、业务培训会、“大棚房”问题“回头看”专题会议和多次工作推进会,对我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强调、全力推进,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单位从讲政治、讲大局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深刻汲取秦岭事件教训,高度重视、高度警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大棚房”问题全面排查清理、彻底整改到位。

‍三、全面摸底,彻底排查

‍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时开展了全面的大排查,通过大排查和“回头看”复查清理,对全区XXX个村、社区进行了全面排查和不漏一户、不留死角的复查,切实做到每一个农业园区、大棚逐一建档立卡,逐一建立台账,做到排查清理全覆盖。排查、复查工作中共出动人员XXX人次,排查塑料大棚XXXX个,面积XXX亩,日光温室XX个,面积XX亩,连栋温室XX个,面积XX亩;
其他大棚
XX个,面积XX亩。

‍在“回头看”排查过程中,发现2个Ⅰ类违规问题。

‍1.X富甲半岛生态休闲农业有限公司,20XX年在XXXX村建有X个蒙古包,面积X亩,地面进行了硬化,用作园区餐饮,属违规建设非农设施,违规性质属Ⅰ类。

‍2.XXXXX村民组X家庭农场,在烤烟房旁边(原先是鱼塘后垫土)临时违规搭建X亩大棚,地面进行了硬化,用作竹木加工经营,违规改变土地性质用途,违规性质属Ⅰ类。

‍在国家自然资源督察X局下发我区疑似大棚房问题图斑排查工作中,认定3个Ⅰ类违规问题。

‍1.X高仿家具厂(图斑341802-1-1799),位于XX乡大山庵村,面积28.14亩,其中高仿家具厂违规占地面积8.04亩(占用耕地面积2.22亩),违规改变土地性质用途,违规性质属Ⅰ类。

‍2.XX服务站汽修厂(图斑341802-2-81484),位于XX镇西马村,面积3.06亩,违规改变土地性质用途,违规占地面积3.01亩,所占地类为耕地,违规性质属Ⅰ类。

‍3.X编藤厂和服装厂(图斑341802-2-81139),位于XX镇丁湾村,面积3.66亩,违规占地面积2.71亩,所占地类为耕地,违规改变土地性质用途,违规性质属Ⅰ类。

‍四、严格督查,推深做实

‍市、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适时通过督导方式,对我区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督查。10月15日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到X区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调研督查。11月7日区国土分局和区农委组成两个督查小组对有关乡镇进行了督查。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视频会议后,11月17日-18日,X区常务副区长、区国土分局局长和区农委主任分别带队对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全覆盖式的督查指导。在“回头看”排查过程中发现2个“大棚房”问题和对省督查组反馈的疑似问题点进行再排查新认定了3个“大棚房”问题后,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多次带队到认定问题的项目点,对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派人全程监督,现场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五、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根据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明电〔20XX3‍号)和《关于做好省下发“大棚房”问题督查核查问题清单有关工作》(宣农清办〔20XX3号)精神,认真落实XX市长对“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批示,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于1月下旬对“大棚房”问题整改工作进度相对较缓的养贤乡、XX镇行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六、彻底整治整改,全面检查验收

‍在“回头看”和省督查组反馈的疑似问题点进行再排查发现违规问题后,及时要求所在乡镇报送整改方案,并督促经营主体按要求限时整改。截止20XX1月31日,所有违规项目内建筑已彻底拆除,共拆除建筑面积14.51亩,土地已全部复垦。区国土分局和区农委组成“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验收小组按照时间节点对5个“大棚房”问题的整治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

XXXX村民组X家庭农场违规搭建0.45亩大棚,于20XX12月4日整改到位,土地已复垦;

XXX生态休闲农业有限公司违规占地面积0.3亩10个的蒙古包,于20XX12月4日整改到位,土地已复垦;

X高仿家具厂(图斑341802-1-1799),违规占地面积8.04亩(其中占用耕地面积2.22亩),于20XX1月25日整改到位,土地已复垦;

XX服务站汽修厂(图斑341802-2-81484),违规占地面积3.01亩,于20XX1月25日整改到位,土地已复垦;

X编藤厂和服装厂(图斑341802-2-81139),违规占地面积2.71亩,于20XXXX日整改到位,土地已复垦。

‍七、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区委、区政府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并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举报制度,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章立制、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在农业园区、设施大棚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对新建设施大棚、温室等逐一建档立卡,保持常抓不懈的态势,“大棚房”问题实施长效监管。继续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委)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并进一步加大农业用地政策宣传力度,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措施,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

‍20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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