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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及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 2025 年底,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 215 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 58%,设施农业和水产养殖机械化率达到 50%以上,茶果业、畜牧养殖、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达到 45%;全市农机装备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基础设施和作业条件显著改善,农机使用效率显著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加快水稻、油菜、小麦、玉米、薯类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与示范,着力解决稻油生产薄弱环节“短板”和丘陵山地机械化发展“瓶颈”。在平川 6 县区(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重点推广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直播)、油菜直播收获等大中型机械装备,在山区丘陵 5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重点推广水稻、油菜、玉米、薯类作物耕种收微小型机具;抓好粮油作物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农产品加工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集成配套,推进稻油作物耕、种、管、收、加工全程机械化进程,创建一批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
化示范镇、村,建设全国水稻、油菜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2 个。(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提高特色产业全程全面机械化水平。在畜牧养殖方面,重点引进推广饲料饲草收储、压捆、加工、自动饲喂、精准环控和畜禽无害化处理装备与配套技术。在茶果业方面,重点引进推广田间管理、采收、清选分级、包装保鲜、储运加工装备与配套技术。在设施农业方面,重点引进推广精量播种、工厂化育苗、机械栽植、机械收获、节水灌溉、智能调控和信息化管理等装备与配套技术。在食用菌、猕猴桃、中药材等方面,重点引进种植、贮藏、保鲜(烘干)、分级、包装等装备与配套技术。建设特色产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1~2 个,形成区域化、标准化、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三)加强智慧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示范应用。开展物联网、大数据、智能控制、移动互联、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机械化上的应用。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率先实现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建设大田作物精准耕作、智慧养殖、智能化设施生产等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加快推广应用销售、作业监测、维修诊断、零配件供应、远程调度“一体化、全覆盖”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推进“互联网+”农机服务。积极发展农用航空,规范和促进植保无人机推广应用。加快实施农机报废更新,逐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智慧城市建设局负责)
(四)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和配套设施。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田“宜机化”要求,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和安全性。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农民(农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用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加强县级统筹,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支持分区域建设集中育苗、农机具存放以及农产品产地储藏、保鲜、烘干、分等分级等设施和区域农机维修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负责)
(五)加快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强化农机农艺技术集成,把机械适应性作为科研育种、栽培和养殖方式推广的重要指标,有针对性地示范推广农机农艺结合紧密的机型、作物品种和种植养殖方式。抓紧水稻育插秧、玉米收获、油菜机收机播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及装备研发,适应农业规模化、精准化、设施化等要求,支持开发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装备设施,重点在田间作业、设施栽培、绿色养殖、精深加工、储运保鲜等环节取得新进展。针对重点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区域性农机化技术路线、模式和作业规范。(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负责)
(六)全面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加快培育壮大农机大户、农民(农机)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实施“提质增效”工程,大力推进“一镇一农机合作社”建设,培树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机服务组织。到 2025 年,全市各类农机服务组织达到 100 个以上,其中市级以
上示范社 30 家,基本实现村村有农机大户或机械化家庭农场。鼓励农机服务主体通过订单作业、生产托管、土地流转等多种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社会化农机作业服务。鼓励农机合作组织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普通农户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实现机具共享、互利共赢。发展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全程机械作业、农资统购、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产品销售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持农机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资金或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按规划建设集中育秧、农机具存放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藏、烘干等设施。(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七)加强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将农机操作人员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开展精量播种、机收减损、农机驾驶等实用技术培训,扶持培养一批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打造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引导、动员和鼓励大学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八)开展农机装备创新研发与应用。鼓励企业瞄准农业机械化需求,研发生产适合汉中市情、农民需要、先进适用的农机。不断优化装备结构,积极发展大中型高性能复式作业农机、适宜山区丘陵耕种收的经济适用小型机具和适宜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效专用农机。鼓励农机经销企业、农机维修网点利用网络营销等新型商业模式,建立健全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和售后服务网络。实施农机产品“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吸引和支持省内外农机装备制造企业进驻我市投资建厂。不断健全完善
农机标准体系,强化行业规范管理。(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合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把推进农业机械化及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工作内容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农业机械化发展有关工作,着力研究解决当地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破除发展障碍。对标粮食安全责任制等涉及农业机械化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落实部门责任,强化经费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加大政策扶持。统筹涉农资金,支持农机绿色技术、智能农机装备、农机创新服务等示范推广。鼓励县区配套地方资金,重点对粮油生产和优势特色产业急需、关键、薄弱机具实施财政累加补贴,撬动农民及农业企业购机积极性。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信贷投放力度,灵活开发各类信贷产品和提供个性化融资方案,合理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机融资租赁业务和信贷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大型农机装备开展抵押贷款,探索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大型农机装备进行贷款贴息。继续落实对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及运输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市财政局、市金融办、汉中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农机推广服务体系,充实基层农机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注重农机干部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鼓励开展异地交流、在岗培训和深造学习,切实解决基层农机人才匮乏、力量薄弱等问题,
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各县区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