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旗下讲话稿】预防校园欺凌,共筑和谐校园,供大家参考。
预防校园欺凌
共筑和谐校园
----国旗下讲话 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校园,是培养人的地方,是文明的殿堂;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我校的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很多同学总是出口成脏、恶语伤人,有些同学总是横行霸道,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欺负弱小,甚至打群架。这些现象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大家知道吗?2020 年以来,就近几个月,国内发生了多起校园欺凌恶性案件。如:6 月 10 日晚,广西德保县民族中学几名女生在校内欺凌一名女生;10 月 19 日,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高平小学一男生被本校三名学生欺凌;10 月 29,陕西兴平市 15 岁少年袁啸天被 6 名职校学生索要钱财不成殴打致死并掩埋于农田,除了这些还有我没有讲到的。这一段段惨痛的事件发生,引发人们广泛关注,让人触目惊心,也让我们更加关注校园安全。也因为这些,惊动了国家,教育部长袁贵仁指出:“教育部现在最大的压力是安全问题。”他表示,安全是一件头等要紧的大事,安全没有了,教育无从谈起,成长成才也无从谈起。因此,国家要重点加大校园欺凌的打击力度,请同学们务必团结同学,共同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那么,什么是校园欺凌了呢?我们一起来听听,校园欺凌指的是: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和心理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因此,请同学们注意,校园欺凌除了肢体的欺凌,还有语言的欺凌。
知道了什么是校园欺凌,那么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校园欺凌事件后,行为人要承担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
他人身体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并处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10 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并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 14 周岁的人或者 60 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 14 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10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至于校园欺凌后造成死亡的,大家都知道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知道了什么是校园欺凌,也知道了应受的处罚,针对近期国内连续发生的校园安全极端事件,我们学校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加强校园安全保卫,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同学们,校园欺凌不仅给同学们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更给纯洁的心灵烙下了深深的伤痕,也不可避免的影响了我们的学习,影响了我们的健康成长。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做些什么呢?我们应该行动起来,反对校园欺凌,远离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让每一个同学都能健康成长。
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爱惜自己,不结交社会闲杂人员;尊重他人,对学校老师有礼貌、对我们的门卫有礼貌、对同学有礼貌,不要粗口伤人,不要动手动脚,不要过度玩笑导致翻脸打架;学会跟同学和谐相处,包容他人,不要斤斤计较、不要得理不饶人、不要揭人短处、不要嘲笑他人、不要挑拨离间、不要搬弄是非,不做他人暴力帮凶,要拒绝与校外不良青年交往,抵制不良的引诱,做一名有文化、有修养、有礼貌、有智慧的学生。
还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上学放学尽可能结伴而行。
不要走僻静、人少的地方,要走大路。放学路上不要贪玩,要按时回家。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和老师、家长、警察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老师、同学们,“校园是我家,安全靠大家”。为了个人的成长,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我们这个荣辱相伴的校园,让我们共同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提高安全意识,在全校形成一个“人人关心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做到警钟长鸣。
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预防校园暴力,共创和谐校园。从你我做起,从大家做起,从现在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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