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合集)(上墙规章制度)(全文)

时间:2022-07-14 19:24:0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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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合集)(上墙规章制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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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0 (10 篇) )

 编 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 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 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施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10 篇)

  【第 1 篇】房地产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有据可依,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制定的、在公司内普遍适用的、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起草并审核公司各类规章制度草案,负责组织修订各类规章制度;各职能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管理制度草案的起草。

  第四条 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必须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并结合公司实际,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

  第五条 本公司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制度计划的编制

  第六条 公司制定规章制度应编制《年度规章制度订立计划》。对于条件尚未成熟而又需要用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的事项,可列入制定规章制度的调研计划。

  第七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制定制度的,应在每年年末订立计划并提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上报的计划进行汇总,编制年度规章制度制定计划的草案,逐级上报,经公司领导审定后实施。

  第八条 承担制度起草任务的公司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年度计划要求完成起草任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必须向综合管理部作出书面说明。

 第九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年度计划的,由综合管理部在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定后组织落实。

  第三章 制度草案的起草

  第十条 规章制度的草案应当由提出计划的相关部门负责起草;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应当由提出计划的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起草;综合性的制度由综合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起草。

  第十一条 规章制度的起草可以组织专门小组,也可指定专人。综合管理部法务人员对起草工作及时进行指导。

  第十二条 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起草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

  (二) 起草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发展情况,切实可行;

  (三) 起草的规章制度 l

 (三)起草的过程。主要说明起草过程中征求意见、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的情况。

  (四) 主要内容说明。

  (五) 相关部门意见。

  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所起草的制度草案,须经本部门分管领导审阅后,交综合管理部统一审核。

  第三章 制度草案的送审

  第十六条 综合管理部收到制度草案后,应及时审核、修改并征求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意见;对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制度草案应予以退回,并要求其按规定重新起草。

  第十七条 对在意见征询中无原则性分歧意见的制度草案,综合管理部经审

 核修改后,报请公司制度评审小组(参见《评审会议管理制度》);对存在原则性分歧意见,协调后仍未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综合管理部应提出审核意见的说明,报请制度评审小组审议。

  第四章 制度草案的评审

  第十八条 制度草案须经公司制度评审小组会议评审,会议评审时,由起草部门负责人或起草人员作起草说明;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审核人员作审核意见的说明。

  第十九条 经评审小组会议原则通过,尚需做进一步修改的,由起草人与审核人按会议提出的要求进行修改。

  第二十条 制度草案经修改后逐级上报,属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类的(与董事会职权相对应的管理制度),须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长签发;其他制度由总经理签发。

  第五章发与生效制度的印

  第二十一条经评审小组会议通过,并经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的规章制度,须由综合管理部印发。

  第二十二条制度文本应根据制度的适用范围随公司通知性文件印发至年相关单位和人员,文件的领导签发之日即为制度的正式印发之日。

  第二十三条尚待进一步补充、完善的规章制度,可采用“暂行”或“试

 行”方式印发,其效力与其他制度等同。

  第二十四条制度的生效日期应在制度附则中予以明确。

  第六章制度修订与废止

  第二十五条 制度印发后,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的部门应当每年依照法

 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如与现行的规定不符,应提出修改或废止的意见并报综合管理部。

  第二十六条 “暂行”或“试行”制度印发后,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的部门应根据制度实际运行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七条 规章制度的修订或废止应按制度制定程序办理;综合管理部应每年一次对公司增订和修订的规章制度进行汇编。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 2 篇】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模版

  为了制(修)定严密完备、切实可行,符合质量保证体系支持性文件要求的规章制度!以下是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请参考!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1】

  第一条 为了制(修)定严密完备、切实可行,符合质量保证体系支持性文件要求的规章制度,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使其得以贯彻执行,实现内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所有的规章制度,均应按照本规定进行制(修)定,即由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起草,经相关部门会签后,报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三条 办公室是公司级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会签且形成送审稿进行最后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完成编号、印刷、下发等工作,并建立发放登记和制度文本编号登记台帐。

  第四条 各职能部门负责制(修)定本部门归口的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进行会

 签、送审,并对本部门归口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五条 各实施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级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第六条 编写内容和内容层次要求

  1、规章制度,一般应由名称、编号和正文三部分组成。

  2、名称既要简明、准确地反映其所包括的内容,又要与其他类似的制度有所区别。

  3、规章制度应有编号,按制度编写的重要程度和制(修)定的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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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办公室应按需求确定下发文本的数量和编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各有关单位并确定持有者,并进行登记建帐,以便控制使用,防止混乱或丢失、损坏。

  第十一条 对于已纳入公司规章制度册的制度进行更改或作废时,由制度归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规章制度更改(作废)申请单》,经办公室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下发《规章制度更改(作废)通知单》。

  各单位应责成专人,按《规章制度更改(作废)通知单》的要求,对本单位的所有制度册的相关制度内容进行修改,并按规定填写《规章制度修改记录表》。

  第十二条 办公室负责对各职能管理部门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和职能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能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特别是致使规章制度流于形式,造成在质量内外审核中出现不符合项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考核、处罚。

  第十三条 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对公司各单位贯彻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出考核、处罚意见,按规定报送办公室。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2】

  (文件编号:)

  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运行质量,增强职工制造精品的质量意识,规范岗位任职条件,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结合实际,特制定各类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一、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1、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接受过省、市或集团公司组织的厂长(经理)工商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3、从事十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或相关的管理工作,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备驾驭全局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5、熟悉本岗位工作职责和内容;能够熟练地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二、中层干部任职要求

  1、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接受过上级组织的中层干部工商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3、从事五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或相关的管理工作,并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本部门和本岗位工作职责和内容,能够较为熟练的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三、班组长任职要求

  1、具备高中(或中技)以上文化程度;

  2、从事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或相关的管理工作,并取得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的能力;

  4、熟悉本岗位工作职责和内容,具备一定的解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1、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接受过有关质量管理专业知识、质量检验、监督专业知识的培训,并取得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具备较高的质量管理知识水平;

  3、从事三年以上质量管理工作或专业技术工作,新分配的大学生应能在转正期间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并经评价得到认可;

  4、熟悉质量法律法规、公司有关质量检验和监督的相关制度、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以及质量体系相关文件;

  5、对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较为了解;

  6、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所分管质量管理工作的能力,对产品的结构、性能、使用较为了解,具备一定的监督、检查检验工作的能力,对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具有一定的解决和协调的能力;

  五、内审员任职要求

  1、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能够清楚、流利地表达思想和意见;

  2、接受过 iso9000 族标准的培训,并取得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内审员资格证书;

 3、从事二年以上管理工作或专业技术工作,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企业管理及生产实际经验;

  4、熟悉 iso9000 族标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5、熟悉内部审核工作;具有一定的审核经验;能够遵守审核规则,保持和维护审核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6、能够熟练的编制检查表、不符合报告、内部审核报告等文件。

  六、质量检验员任职要求

  1、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接受过有关质量检验员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3、从事二年以上质量检验或相应生产、管理工作;

  4、熟悉厂有关质量检验的相关制度、产品图样及检验规程、技术标准等;

  5、对零、部件及产品有一定了解,能够正确、合理地使用计量检测器具,能够对检验和试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6、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七、工艺员任职要求

  1、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接受过有关产品制造标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3、从事三年以上产品技术工作,新分配的大学生应能在转正期间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并经评价得到认可;

  4、具备应用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对产品进行优化设计的能力,并熟悉生产过程所用设备的技术参数,编写技术指导书;

 5、具备正确判断所涉及的零、部件的参数、结构、工艺性、经济合理性的能力,具备正确处理图样与文件的完整、正确、统一的能力;

  6、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并熟练使用相关软件;

  7、能够处理制作产品中制造、安装、调试以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有关技术问题的能力;

  八、工装员任职要求

  1、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接受过有关机械制造标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3、从事三年以上产品工艺设计工作,新分配的大学生应能在转正期间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并经评价得到认可;

  4、具备应用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根据产品设计图样,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工艺、工装设计的能力,并能根据工艺、工装设计要求,编写产品工艺路线和工装设计技术文件;

  5、具备处理产品在制造、安装、调试、运行中出现的有关工艺、工装技术问题的能力;

  6、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并进行工艺、工装技术设计;

  7、能够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本专业工艺、工装技术设计的能力。

  九、机械员、动力员、设备员任职要求

  1、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接受过有关机械制造标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3、从事二年以上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新分配的大学生应能在转正期间独立

 完成分配的工作,并经评价得到认可;

  4、具备应用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独立完成设备修理、技改前预检、调研、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的能力,具备拟定设备修理改造方案、实施的能力;

  5、具备设备修理、改造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并处理修理、改造中出现的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6、具备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设备监测诊断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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