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上讲话(范本)(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县委书记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省委XX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示精神、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对当前及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再鼓干动、再强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XXXX”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务必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牢抓在手上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指出要开展新一轮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近期,省委、市委相继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XX书记、XX省长分别就持续强化扫黑除恶高压态势,继续深入推进专项斗争提出明确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开展以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目前我县扫黑除恶工作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还没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思想准备不足,责任落实不实,担当精神不足,抓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的力度不够。二是线索摸排核查不深入。线索排查办法不多,针对性不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各乡镇和成员单位至今未主动上报过一条问题线素。三是工作协调衔接不顺畅。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还没有建立起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部分体制内人员走风漏气,政法部门内部对个别案件认识不统一,导致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力度层层递减。四是工作实施进度有差距。我县至今未打掉一个涉恶团伏,甚至连一个涉恶“霸头”也没有挖出来,工作进度迟缓,专项斗争无实质性战果,这与我们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无黑可扫”的消极思想、“无恶可除”的负面认识和“无乱可治”的错误倾向不无关系。五是基础工作推进有漏洞。从目前掌握的情况分析,反映出我们在重点人员管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等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同时,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一些村(社区)“两委”班子整顿不彻底,软弱涣散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下功夫予以解决。
一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具有新时代特点的伟大斗争。全县上下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协作配合,积极主动作为,着力解决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线索摸排不彻底的问题,专项斗争成果不明显的问题,整体联动不顺畅的问题,担当精神不够,不愿打、不敢打、不深打、不真打的问题,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切实把专项斗争抓紧抓实抓好。
二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要严格落实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要着力加强研究谋划。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启动实施“落实领导责任和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制度”为抓手,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统性对照检查,切实找准问题短板,深刻剖析根源所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谋划部署,加大推动落实力度,将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线索核查是打击黑恶势力的基础性工作,务必要深挖摸排巩固扩大专项斗争成果
一要加大线索核查力度。线索排查核查是深挖打击黑恶势力的首要环节,也是最基础性的工作。中央和省委、市委都明确要求,要切实开展好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2018年内必须实现线索排查全面覆盖、清仓见底的目标。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对辖区排查工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对系统内部、分管行业、分管领城排查工作负主要责任”的原则,在分级、分部门已制定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察暗访、民意调查、走访群众、秘密侦控等多种有效手段,组织开展全方位、滚动式排摸工作,全面摸清乡镇和各行业、领城黑恶势力活动线索。同时,要充分运用专业化手段广泛获取线索,注重在办理的刑事治安案件、行政处罚案件、信访积案和群众举报中发现收集线索,在“法检”两院和纪委监委办案环节梳理线索,在刑满释放人员、社区娇正人员管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中主动摸排掌握涉黑涉恶线索,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见底,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努力再排查收集一批新的线索,推动有效线索尽快转化为案件、上升为战果。
二要突出重点深挖线索。要认真分析研究当前面临的扫黑除恶形势,准确把握黑恶犯罪新规律、新特点和新动向,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城,把打击锋芒对准干扰脱贫攻坚、插手重点项目、操纵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破坏市场秩序、扰乱信访秩序、破坏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做到因地制宜、有的放失。特别是要把打击农村赌博问题和高利放贷问题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重点坚决予以打击。要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打出声威、打出实效。
三要加强案件查办工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推进法治XX、平安XX建设的重要契机。对收集掌握的问题线索,要集中力量开展核查,县公安局、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甄别筛选,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侦查调查,符合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条件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政法机关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将法治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当作一般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来弱化处理,又要防止为体现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扩大化处理。要以“快破案、快起诉、快审判”为目标,加快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进度,掀起集中破案打击声势,以新战果、新突破、新成效展现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
三、坚持标本兼治是扫黑除恶的根本方法,务必要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一要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反腐“拍蝇”结合起来。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属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查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把打击“保护伞”“关系网”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排、同步侦办,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同时,要严肃查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办案过程中失职渎职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都要及时移送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要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深入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甚至与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沆瀣一气的,都要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乡镇党委要主动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健全制度,对确属“村霸”或涉黑涉恶村干部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要大力推广农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工作模式,完善落实村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社会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三要坚持狠抓综合治理,提升社会治案整体水平。要深入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选县、乡领、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网格化管理质务,着力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信息化水平,。积极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和化解公共安全风险。要健全完善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有犯罪前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的常态化管控,防止这一群体重新犯罪。
四、健全完善机制是扫黑除恶的重要保证,务必要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一要研究建立成果衡量评价机制。扫黑除恶既要看黑恶势力及其“关系网”“保护伞”是否全部被摧毁,也要看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否真正得到了加强、黑恶势力赖以滋生发展的社会土壤是否真正铲除、行业领域监管方面的短板弱项是否全面都决、长效工作机制是否真正形成等;
在数据统计方面也要全面客观,包括打摔的犯罪团伙、挖出的“保护伞”,还有够不了刑事责任而进行治安处罚和行政处罚、治乱和完善行业监管机制等都要作为战果客观反映。
二要完善成员举位联动协作配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工作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
三要落实督导检查常态化机制。要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专项督查机制,采取明察暗访、召开群众座谈会、调查问卷等方式,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委监委和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对行业监管责任不落实、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中央督导组将于明年上半年对我省进行督导。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也已经全面展开,我市被列为第二批督导对象,将于10月中旬进驻督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格对照扫黑除恶“六个围绕”的重点督导内容,深入查找、抓紧整改工作中的短板弱项,特别是对宣传氛围营造、发动群众举报、线索摸排核查、基层组织整顿等,要扎扎实实进行“补课”,确保各乡镇、各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落地落细落到位,以优异的工作成效接受中央、省委的督导检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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