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地消防平安自查报告(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最新工地消防平安自查报告
最新工地消防平安自查报告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生疏,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留意规律的合理性。信任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最新工地消防平安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近期,我市建筑工地连续发生三起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火灾事故,虽未导致人员伤亡,但造成了确定的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吸取火灾事故的教训,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平安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结实树立“平安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消防平安管理工作,要深化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平安的紧急通知》(成建委发【XX】714 号)和《关于转发省住建厅的通知》(成建委发【XX】12 号)文件精神,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公司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项目部要落实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平安责任制,平安工程师要每周带队开展消防平安专项检查,平安员要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消退,确保消防平安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标准强化消防平安
(一)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平安管理。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
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层面、每个人员。严格把好产品选购关,必需使用符合阻燃要求目式达到 XX目的密目式平安网。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实行明火作业时,必需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操作完毕后腰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易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远离热源。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严禁在运行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切割和焊接。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平安通道、防护间距。平安通道应保持畅通,标志醒目。
(二)加强活动用房搭设管理。活动用房的设计、制作、安装、拆卸和使用必需严格依据《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的要求执行,且符合《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活动用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防火要求:
1、活动用房场地周边应设置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 4 米,配置消防水源。
2、活动用房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危险源的距离不小于 16 米,食堂用房与宿舍用房应分开设置。
3、对于两层的活动用房,当每层的建筑面积大于 200 平方米时,应至少设两个平安出口或疏散楼梯;当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 平方米且第一层使用人数不超过 30 人时,可只设置一个平安出口或疏散楼
梯。活动用房栋与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3.5 米。
4、活动用房搭设不宜超过两层,其耐火等级达到四级要求,超过两层时,应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执行。
5、活动用房墙板和门等装饰材料应满足防火要求。
6、活动用房每 100 平方米至少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低于 3a 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
7、活动用房电气线路安装,必需符合规范要求,一是全部用电线路应穿阻燃管明敷;二是灯具要与板墙保持平安距离,电线穿过彩钢夹芯板墙板,必需套瓷管或其它不燃的塑管;三是配电线路宜安装智能限电器,应将照明回路与插座回路分开,插座回路应设置漏电爱惜器。三层或单栋面积超过 200 平方米的活动用房必需安装智能限电器。
(三)加强活动用房使用管理。
活动用房安装完毕后,正式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供应活动用房出厂合格证、安装竣工验收表、活动用房产品防火检验报告等验收资料。使用过程中,要加强人员教育,落实下列防火措施:
1、活动用房内禁止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电棒等电热器具。
2、活动用房内严禁电线乱拉乱接。
3、严禁在手机充电区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活动板房不能用作危险品仓库、配电房。
三、加强教育提高消防平安意识
施工单位要将消防平安教育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使从业人员
了解消防要求,增加消防意识,把握消防学问,遵守消防规定,提高自防自救力气,乐观开展群防群治,营造“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管,排查火灾隐患
准备在我市建筑工地开展消防平安专项检查活动,活动时间为 XX年 4 月至 5 月,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消防平安隐患排查整治。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立刻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对消防设备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易燃物的管理、活动用房防火管理、临时施工用电平安、作业人员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一旦发觉消防平安隐患,必需立刻排解,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和漏洞。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应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平安的监督管理,一是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平安专项检查活动;二是要把好开工条件审查关,在开工条件审查时要对活动用房的相关设计、安装、验收、移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督促施工现场全面排查和消退火灾隐患,发觉火灾隐患必需当场督促改正,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峻 查处,同时依据《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对因材料阻燃达不到要求而发生火灾的活动用房厂家进行公示。
请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 5 月 31 日前将建筑
工地消防平安专项检查活动总结报质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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