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今年以来,司法局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现将X年度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履行组织领导之责。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主体意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整体工作目标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体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量化工作责任。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履行选人用人之责。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监督制度,严把选人用人标准,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严明选人用人纪律。
(三)履行整风肃纪之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对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履行源头预防之责。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四个服从”。落实好党务政务事务公开、权力清单等制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履行领导支持之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五不一末”制度。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情况等“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各项工作在纪委的监督下有序开展。
(六)履行表率示范之责。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依法依规行使权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二、存在问题
(一)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认为纪检监察部门才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觉得只要不出问题就是没有问题,没有真正担当起主体责任。
(二)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落实情况研究调度少,具体措施少,监督检查少。
(三)落实 “一岗双责”还有欠缺。个别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上部署工作多,亲自推动落实少,自我查摆问题不深、不透彻
(四)党内教育有待进一步提高。集中性教育活动开展的次数还不够多,常态化教育抓的还不够紧,教育方式还有待创新。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凝心聚魄,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巩固深化落实作风建设成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办公用房、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相关规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领导班子定期专题研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分析形势任务,制定推进措施,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班子成员切实承担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四)强化教育监管,从严正风肃纪。增加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频次,创新教育方式,拓宽教育范围,推动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帮助全体党员干部树立纪律意识,筑牢防线、守住底线;
通过加大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向下传递压力,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使党纪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和“雷区”,鞭策全体党员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到实处。
(五)严管选人用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落实好干部标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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